最新消息

回列表

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收退費辦法

2023/11/21

新北市私立班尼迪克幼兒園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收退費辦法 

第一條 本園收退費標準依據「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及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

             制訂。

第二條 收費標準(附表一)  112學年度準公共幼兒園與家長收費標準如下:

幼兒身分別

家長繳納

每月費用

全學期費用

(以六個月計)

說 明

第一胎

3,000元/月

六個月/18,000元

  • 準公共幼兒園自111年8月起家長每
  • 月繳納:
  • 第一胎子女每月3,000元。
  • 第二胎子女每月2,000元。
  • 第三胎以上每月1,000元。
  • 低收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免繳費用。

2. 本園費用採每學期全期繳交辦理。
3. 本園簽訂準公共幼兒園契約收費數

   額,其中收費差額由行政院補助。

第二胎

2,000元/月

六個月/12,000元

第三胎

1,000元/月

六個月/6,000元

低收、中低收入家庭子女

免繳費用

免繳費用

保險費

每學期每名幼生應繳保險費 (或自付額度 ),配合教育部公告之當學期保險費收費標準辦理。

依據新北市各級學校與幼兒園辦理學生及幼兒團體保險辦法辦理。

延長照顧

服務費

1,540元/月

六個月/9,240元

  • 學期教保服務起訖日期間辦理平日課後延長照顧服務,相關人員鐘點費及行政支出等。
  • 依幼生家長個別需求,於開學前提出申請。
  • 延長照顧服務費採每學期全期繳交辦理。

其他

代購運動服(制服、圍兜)、書包及餐具之費用,或辦理戶外教學之門票及租賃車輛或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之費用,視家長個別需求,不強制要求購買或參加。

第三條  收托時間

      教保服務時間 8:00-16:00  延長照顧服務時間16:00-17:30  

第四條  學期中入學、離園收退費

     幼兒於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中途入園、離園,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計算,依家長應繳交費用,按幼兒當月實際就學日數除以教保服務日數比例計算。

第五條 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,退還請假或停課期間家長每月所繳納之費用。

  • 幼兒因故請假,於請假日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實際請假日數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。
  • 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強制停課,幼兒於停課期間配合停課。
  • 國定假日、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等連續假日達五日(含例假日)以上。

         前項第三款之退費,採事先扣除方式辦理。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,不予退費。

第六條  退費按家長每月繳交費用÷當月教保服務日數x幼生(請假、停課或放假)日數,計算之。

第七條  園所公告之休假日(如期末停托日、寒/暑休日、補假日),不得與個人請假合併計之。

以上收退費辦法依據新北市政府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新北府法規字第1112426975 號令修正發布之依據。

說明:以上收退費辦法,如因主管機關另有修正公告時,將依主管機關最新修正公告為準。